越南愿为扩大ASEAN 与EAEU的关系搭建桥梁

越通社驻俄罗斯记者报道,9月4日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举行的在东方经济论坛期间,由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率领的越南高级代表团出席了题为“俄罗斯与欧亚经济联盟(EAEU)在亚太地区:互联互通因素与合作前景”的讨论会。
        
 越南愿为扩大ASEAN 与EAEU的关系搭建桥梁 ảnh 1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9月4日——越通社驻俄罗斯记者报道,9月4日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举行的在东方经济论坛期间,由越南政府副总理郑廷勇率领的越南高级代表团出席了题为“俄罗斯与欧亚经济联盟(EAEU)在亚太地区:互联互通因素与合作前景”的讨论会。

郑廷勇在讨论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提及东盟作为本地区富有潜力的合作伙伴的重要地位。作为东盟的积极、负责任成员,也是同欧亚经济联盟签署FTA的第一个伙伴,基于越俄两国战略伙伴关系和传统友好关系,越南愿意为扩大欧亚经济联盟与东盟的关系搭建桥梁,面向签署两个区域之间的一项自由贸易协定。


在越南担任东盟轮值主席期间,希望东盟与包括远东地区在内的俄罗斯的经贸、投资合作关系将取得更大的发展,为亚太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郑廷勇回顾俄罗斯乃至EAEU与东盟的合作关系时回顾了东盟与EAEU于2018年11月14日签署经济合作备忘录的这一重要里程碑。他说,该备忘录为双方探讨扩大各个领域的全面经贸投资合作可能性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8年EAEU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达约231.5亿美元,同比增长了15%,其中越南、新加坡、泰国和印尼是EAEU的主要伙伴。2018年越南与EAEU的双边贸易额达到61亿美元,同2016年相比增长了103%。

为了保持EAEU与东盟贸易额25-30%的增速,郑廷勇建议未来越南与俄罗斯政府配合采取措施,使各企业能充分利用关税上的优惠,并签署各项专门协定,以便减少技术和检疫等非关税壁垒。此外,应推动其他国家谈判签署ASEAN– EAEU自由贸易协定。

俄方高度评价越南作为同EAEU签署首个自由贸易协定的先锋作用,认为各方应充分利用该协定带来的好处,解决好交通和物流等难题。(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图自越通社

加强越新政治纽带、文化交流和民间交往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在对新加坡进行正式访问并共同主持首次越新战略对话期间,8月24日晚,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率领的越南共产党高级代表团在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选民联络站和老巴刹美食中心进行了实地参观交流活动。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向帕特里克·阿希一行介绍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图自越通社

科特迪瓦国民议会议长帕特里克·阿希访问越南农业学院

越南农业学院院长阮氏兰在会见帕特里克·阿希一行时介绍了学院近70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她表示,可持续的国际合作始于相互了解与信任,希望帕特里克·阿希此访将成为学院与科特迪瓦伙伴之间开放长期、务实、有效合作的美好里程碑。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会见新加坡国会议长谢建平

陈锦秀表示,越南与新加坡关系正处于良好发展阶段,双方合作不断扩大并日益深入发展。新加坡是越南在投资、贸易和互联互通等领域最重要的经济伙伴之一。越南共产党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关系也取得了新进展,其中突出表现是建立并落实双方战略对话机制,体现了两党之间的高度重视和政治互信。

出席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开幕式的代表。图自越通社

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与培训活动在庆和省举行

2026年国际海军军官学员交流培训活动是越南人民海军首次举办的多边对外交流活动,有助于增进各国之间的团结、相互尊重和友好关系;促进各国海军院校、军事院校、尤其是未来海军军官之间的相互了解、信任与合作,对营造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与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互送纪念品。图自越通社

陈锦秀会见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主席、政府教育部长李智陞

越通社驻新加坡记者报道,陈锦秀祝贺新加坡的发展成就,高度评价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并对越新关系不断深化表示满意。他指出,两国于2025年5月将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开启了新的发展阶段,为推动合作日益走深走实创造了有利框架。

 会议全景 图自越通社

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建设国家重点出版、传媒机构

8月24日上午,国会继续举行会议,表决通过《基层调解法(修订)》、关于修改和补充《出版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关于修改和补充《建筑法》若干条款的法律以及关于修改和补充《无线电频率法》、《电信法》、《电子交易法》和《技术转让法》若干条款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