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自3月1日,在《公共投资法》、《公私伙伴关系模式投资法》、《投资法》、《住房法》、《招标法》、《电力法》、《企业法》、《特殊销售税法》和《民事案件执行法》等9件法律修改补充法生效后官方发展援助项目实施流程中各规定将得到修改。
官方发展援助项目管理的规定将按照加强分级分权与加强项目检查、监察和流程简化相结合方向进行修改。政府同时对官方发展援助项目招标规定进行了修改,允许提前开展一些活动。具体的是,在签署有关官方发展援助或优惠贷款的国际条约或协议之前,可先制定、提交、评估和批准承包商选择计划、招标档案等工作。
经济专家还认为,此次修改与官方发展援助项目有关的9项法律文件将协助加快官方发展援助项目的实施进度。据计划与投资部的报告,官方发展援助项目的投资、招标手续审批流程缓慢是项目资金到位率底的原因之一。(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