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越南统计总局表示,2023年5月,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服务收入达519万亿越盾,环比增长1.5%,同比增长11.5%。
前5月,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服务收入达约2.527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2.6%。
统计总局表示,今年前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服务收入与2015年以来同期相比创新高,比2019年同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增长28.3%。
具体,前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约1.993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0.7%,其中粮食和食品增长14.6%,服装增长11.1%,家庭用具和家具增长4.8%,出行交通工具(汽车除外)增长4.2%,文化和教育用品增长1.9%。
部分地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涨幅较大,如北宁(增长19.6%)、平定(增长14.8%)、平阳(13.8%)、清化(12.1%)、海防(10.6%)等。
前5月,居住、餐饮服务收入达约268.3万亿越盾,同比增长22.1%;岘港、芹苴、同奈、胡志明市、广宁、海防和河内等省市收入额较高,分别为40.3%、27.2%、23.6%、23.4%、21.8%、14.4%和11.9%。
其他服务收入达253.6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5.8%。其中平顺增长59.5%、岘港增长54.8%、嘉莱省增长29.6%、宁顺省23.5%等。部分地方服务收入下降,如广南省下降1.1%、广平省下降3.8%、胡志明市下降6.4%。
工贸部财政计划司副司长阮翠贤评价说,目前国内市场的购买力已增加但不高,尚未充分开发国内市场的容量。因此,工贸部同各部门已建议政府降低对部分商品的增值税以刺激国内消费。(完)
前5月,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服务收入达约2.527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2.6%。
统计总局表示,今年前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服务收入与2015年以来同期相比创新高,比2019年同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增长28.3%。
具体,前5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约1.993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0.7%,其中粮食和食品增长14.6%,服装增长11.1%,家庭用具和家具增长4.8%,出行交通工具(汽车除外)增长4.2%,文化和教育用品增长1.9%。
部分地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涨幅较大,如北宁(增长19.6%)、平定(增长14.8%)、平阳(13.8%)、清化(12.1%)、海防(10.6%)等。
前5月,居住、餐饮服务收入达约268.3万亿越盾,同比增长22.1%;岘港、芹苴、同奈、胡志明市、广宁、海防和河内等省市收入额较高,分别为40.3%、27.2%、23.6%、23.4%、21.8%、14.4%和11.9%。
其他服务收入达253.6万亿越盾,同比增长15.8%。其中平顺增长59.5%、岘港增长54.8%、嘉莱省增长29.6%、宁顺省23.5%等。部分地方服务收入下降,如广南省下降1.1%、广平省下降3.8%、胡志明市下降6.4%。
工贸部财政计划司副司长阮翠贤评价说,目前国内市场的购买力已增加但不高,尚未充分开发国内市场的容量。因此,工贸部同各部门已建议政府降低对部分商品的增值税以刺激国内消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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