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工作条例

越南政府副总理、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主席范平明刚签发《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工作条例 ảnh 1越南政府副总理范平明。图自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副总理、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简称:委员会)主席范平明刚签发《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是一个多部门协调的组织,履行政府总理第1743/QD-TTg号决定所提出的任务,奉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会成员、工作小组和秘书处的工作性质为兼职。

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在越南担任2020年东盟轮值主席国期间,指导并决定相关会议及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议程及组织工作;补充和调整委员会成员;批准相关活动和计划;批准会议及相关活动的预算和决算;召集和主持全国委员会会议;直接引导与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有关的活动等。

2020年东盟国家委员会包括五个工作小组(议程小组、礼宾接待小组、后勤与设备设施小组、宣传-文化小组、卫生安全小组)和2020年国家东盟秘书处。小组组长和秘书处将根据具体任务决定其组织成员和工作条例。(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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