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越南统计总局29日上午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增长0.13%,同比增长2.62%,较去年12月增长2.38%。2017年前11月,CPI同比增长3.61%。
在一篮子商品的11种商品类中,8类商品价格指数环比上涨。具体为交通类涨幅最高,达0.68%;药物及医疗服务类上涨0.2%;纺织品服装、鞋帽类上涨0.15%;商品和其他服务类上涨0.14%;餐厅和饮食服务类上涨0.11%。与此同时,3类商品价格指数环比下降,包括:住宅及建材类、电信邮政类和文化娱乐及旅游类。
*另一消息,据胡志明市统计局29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11月份胡志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增长0.17%,同比增长4.32%。
胡志明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在11类商品中,7类商品的价格环比小幅上涨。具体为,交通类涨幅最高,达0.8%。其次是饮料和香烟类上涨0.15%;家用品类上涨0.15%;纺织品服装、鞋帽类上涨0.03%;住房、电、水、燃料和建材上涨0.02%;文化娱乐及旅游类上涨0.01%;餐厅和餐饮服务类上涨0.27%。
与此同时,药品与医疗服务类、教育类、邮政电信类、商品和其他服务类等4类商品的价格指数保持稳定。(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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