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24日上午,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统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3月和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据所公布的数据,2016年3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57%和同比上涨1.69%。总之,今年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25%。
统计总局物价统计司司长武氏秋水女士表示,在11类主要商品和服务中,药品和医疗服务类涨幅最高,上涨24.34%,教育类上涨0.66%。与此同时,其余9类商品和服务的消费价格指数下降,交通运输类下降3.64%、饮料和香烟类下降0.54%、餐饮服务类下降0.48%、其他商品和服务类下降0.23%。
关于今年第一季度的市场和物价,武氏秋水司长表示,第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处于低水平,有助于实现越南政府关于抑制通货膨胀,将通胀率抑制在低水平的目标。
之前,河内市和胡志明市统计局已公布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河内市统计局透露,丙申春节期间,因做好市场平抑价格,3月份,该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小幅上涨,然而本次河内统计局不提出具体的涨幅。
胡志明市统计局3月23日公布本市今年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增长0.09%和同比增长0.64%。(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