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独立宣言》及其历史价值 hinh anh 1胡志明主席1945年9月2日在巴亭广场宣读《独立宣言》。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945年9月2日的《独立宣言》是越南民族现代时期伟大的立国宣言。1945年《独立宣言》为越南打开了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紧密相连的新纪元。其充满新时代的人文价值观,其中推崇的是民主、公平、自由和社会平等的价值。这也是世世相传的精神:没有什么比独立自由更可贵。

“越南享有自由和独立的权利,而且事实上已经成了一个自由和独立的国家。”

胡志明主席给我们后代留下的诸多珍贵作品中,《独立宣言》是一件杰出、经典的作品,最充分、最深刻地反映他老人家的哲学观、政治观和人生观。

《独立宣言》诞生70多年来一直在国内和国际层次上保留着其时事性。《独立宣言》在1017字之内突出了人类文明价值,明确指出关于人权、民族权利的不可否认的事实;同时严厉谴责殖民统治、法西斯主义在越南的罪恶,进而强调越南民族享有独立与自由的权力是正理正义的。

在1945年《独立宣言》的开头,胡志明主席援引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和法国1791年《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中不朽格言。

“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应享有天赋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这就是: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天赋人类自由和平等的权利,而且人类应该时时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他老人家委婉地提出一个不可否认的论题:从广义上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全世界各民族生来就是平等的,无论哪一个民族都有求生存、享受安乐与自由的权利”。这是“不可争辩的真理”。

这是《独立宣言》的一大特色。胡志明主席以时代的眼光,超越了之前各国独立宣言,将每个人的权利提升为一个民族的权力。民族独立是确保人权的先决条件,反而言之,确保人权就是发挥民族独立的崇高价值和真正意义。

将每个人的权利提升为一个民族的权力不仅对越南民族有意义,而且还对世界上受压迫受剥削的民族都有意义。这是胡志明主席为人类关于人权思想理论原则作出的贡献。

现代的法律文件

胡志明主席以强劲且富有说服力的语言续写了一篇继往开来的千古雄文,其中柔和了李常杰《南国山河》强劲而豪爽的声响以及阮廌《平吴大告》中的智慧与仁义等的千古雄文。

这是极为重要的历史文件和法律文本,为建立致力于实现独立—自由—幸福目标的法治国家,启发创造力,照亮越南革命道路,将建设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迈上新台阶,实现富民、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奠定基础。越南独立宣言以其严密的论证逻辑,论据充实有力和语气坚定,铿锵有力,成为了坚定法律基础,强化越南民族的国家主权,开辟出的一条新的前进道路。

另外,独立宣言还是民族解放事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是全世界被压迫的民族和殖民地人民独立自由新纪元的开端。同时,充分体现了越南革命是世界革命有机的部分以及越南无产阶级是世界无产阶级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其伟大的使命是解放民族和人类。

独立宣言还彰显胡志明主席对历史发展真知灼见,并对革命的未来和越南革命深入融入世界革命运动过程做出了神奇预测的人。

虽然时光流逝,但宣布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的独立宣言的精神永远铭记在历代越南人之心,这不仅是因为其宣言的法律和历史价值,而且还因为其有关于人权和民族权力的人文价值。

永不磨灭的价值

虽然74年已经过去了,但胡志明主席在独立宣言中对人权、民族权利、为维护独立和自由而负隅顽强斗争精神的观点和思想依然具有现实性,对当前祖国建设和捍卫事业具有深刻的意义。

胡志明主席在独立宣言中的思想成为了越南全国民族的巨大精神力量。本着该精神,越南革命事业在越南共产党和胡志明主席的领导下战胜了重重困难并在争取国家统一斗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与此同时,越南对外关系不断拓展、融入世界程度不断加深。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声誉不断提高。至今,越南已同世界185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加入并为东盟经济共同体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高效地参与地区和世界经济合作组织。

深刻领会胡志明主席所强调的“没有什么比独立、自由更可贵”的思想和“坚决付出所有精力、生命和财务维护独立自由”的坚定精神,越南党、国家和人民继续坚持奉行在祖国建设和捍卫过程中与其他国家保持独立自主、和平友谊,避免在任何情况下陷入被动的主张和路线等。

70多年已经过去,但胡志明主席在独立宣言中的每一句、每一字依然充满着生机。越南民族对独立和自由的渴望一直在燃烧,一代一代人持续不断地延续下去并且必将永存。(来源:越南《谅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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