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新”恐怖组织各成员被判33年监禁

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开庭对“越新”恐怖组织各成员进行初审。
“越新”恐怖组织各成员被判33年监禁 ảnh 1朱文坎被告。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11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已开庭对“越新”恐怖组织各成员进行初审。

审判委员会已按照2015年《刑法》,以“进行恐怖活动颠覆人民政权罪”对该组织各成员做出判决。其中,朱文坎(1949年出生,旅居澳大利亚越侨)被判12年监禁;阮文远(1971年出生,广南人,居住在胡志明市第12郡)被判11年监禁;陈文权(1999年出生,河静人,居住在平阳省以安市)被判10年监禁。

“越南更新革命党”(又称越新)组织是流亡海外的部分越南人并由黄机基明(前西贡政权海军准将、前海军中将)于1982年在泰国成立的反动组织。目前该组织由杜黄恬(1963年出生,美国籍)为主席。该组织的运作目标为废除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作用,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2018年10月4日,公安部已把该组织列入越南恐怖组织名单,同时指出,任何与该组织有关的人将是同犯并依照越南法律规定被处置。

据审判委员会,依照越南法律,“越新”因开展多项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国家的行为,是一个恐怖组织。朱文坎、阮文远和陈文权明明知道“越新”是恐怖组织,但仍参加该组织,按照该组织的指导开展各项活动。各被告的犯罪行为是有组织的,侵犯了国家安全,需做出严格的判决,起到威慑作用。除了对各被告人做出监禁判决外,审判委员会还宣判在朱文坎监禁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阮文远和陈文权监禁期满后将被管制5年。

审判委员会还以“伪造组织、机关公文印章罪”判处裴文坚(1983年出生,海阳省人)4年监禁,阮氏映(1992年出生,同塔省人)3年监禁和陈氏闲(1984年出生,乂安省人)3年监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越新党”主席杜黄恬为案件主谋。2018年底至2019年初,杜黄恬指示该组织成员与国内人员联系,发展组织,训练新成员,入境越南提供资金,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越新”恐怖组织各成员被判33年监禁 ảnh 2阮文远被告。图自越通社

朱文坎于2010年参加了“越新”恐怖组织,是“悉尼党组织”的代表且兼任“澳洲党委书记”。在杜黄恬的指示下,2019年1月,朱文坎入境柬埔寨,使用名为“钟正飞”的身份证非法入境越南。

在越南,朱文坎拉拢阮文远参加“越新”恐怖组织并给他400美元。

公安部调查安全局已逮捕朱文坎和阮文远,在扩大调查过程中还逮捕了陈文权(摄像头安装人员)和其他三名人员。

在杜黄恬的引导下,陈文权于2018年9月参加了“越新”组织,他租赁人员为“越新”组织成员伪造身份证,考察越柬边境非法入境通道,赴柬埔寨参加由“越新”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另外还从杜黄恬拿了900美元用于给“越新”组织成员安排工作。

目前,杜黄恬和一些相关人员正在美国居住,越南公安部已对他们发出了通缉令。(完)

越通社

更多

文莱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图自越通社

文莱将越南视为东盟区内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值此文莱苏丹哈吉·哈桑纳尔·博尔基亚(Haji Hassanal Bolkiah)于202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之际,越南驻文莱大使陈英宇就此访意义和两国合作成果接受了越通社驻东南亚记者的采访。

广西贸促会会长杨雁雁。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中国深化数字经济和绿色转型领域合作

越南与中国在数字经济和绿色转型领域仍有巨大合作空间,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这是在2025年秋季经济论坛框架下于27日下午在胡志明市举行的越南—中国企业对接研讨会参会代表的共同看法。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主持磋商活动。图自越通社

越南就第十一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开展磋商

11月24日至26日,第11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审议大会指定大会主席、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在奥地利维也纳主持了与各区域组织、缔约国以及设在维也纳的相关国际组织(其中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磋商活动。

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越南内务部与国际伙伴政策对话会在河内举行

11月27日上午,越南内务部在河内召开内务部与国际伙伴政策对话会。国际劳工组织(ILO)驻越首席代表朴信元(Sinwon Park)、联合国妇女署驻越首席代表卡罗琳·尼亚马耶蒙贝(Caroline Nyamayemombe)、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代表拉姆拉·哈立迪(Ramla Khalidi)和各国驻越大使和大使馆代表出席对话会。

越南与印度开展维和实地综合演习。图自越通社

越南与印度开展维和实地综合演习

在2025年越南与印度联合国维和双边演习(VINBAX 2025)框架下,11月27日,越南国防部维和局在河内与印度各相关机关及单位联合举行维和实地综合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