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越南人民军应不断提升综合力量和战斗力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国防安全理事会主席、越南武装力量统领人陈大光10月17日上午在河内庙门训练中心同国防部举行工作会谈。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越南人民军应不断提升综合力量和战斗力 ảnh 1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国防安全理事会主席、越南武装力量统领人陈大光与干部战士们。(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国防安全理事会主席、越南武装力量统领人陈大光10月17日上午在河内庙门训练中心同国防部举行工作会谈。

【越南人民军高级军事代表团对古巴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潘文江向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汇报2017年军事、国防任务的执行情况。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越南人民军应不断提升综合力量和战斗力 ảnh 2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国防安全理事会主席、越南武装力量统领人陈大光与干部战士们。(图片来源:越通社)

陈大光发表讲话时强调, 近年来, 越南党和国家一向为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增强国防实力;构建全民国防阵势与全 民安全阵势,及时防止和挫败敌对实力和反动分子的阴谋,维护政治稳定,为国家的发展营造和平环境等给予特别的关注 。陈大光表示, 在地区和世界形势复杂难料,武装、宗教、民族冲突以及领土主权争端形势严峻的背景下, 越南人民军要提高警惕,不断提升综合力量和战斗力,无愧于党、国家和人民的忠诚、可靠的政治力量和战斗队伍。
越南国家主席陈大光:越南人民军应不断提升综合力量和战斗力 ảnh 3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国防安全理事会主席、越南武装力量统领人陈大光与干部战士们。(图片来源:越通社)

陈大光要求中央军委和国防部继续贯彻并有效落实中央各项决议以及越南人民军第十次党代会决议所确定的目标及任务;及时掌握情况,把握趋势,就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向党和国家提供参谋,助力建设一支革命化、精锐化、正规化、逐步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当好党和国家的军事、国防、安全战略的参谋;贯彻并有效开展保卫祖国战略,在任何情况下决不让国家陷入被动局面。他同时要求中央军委、国防部加强整党建党,防止思想、道德、作风蜕化,与人民公安密切配合,坚决挫败敌对实力阴谋,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保证重大政治活动,尤其是在越南举办的APEC会议的绝对安全。(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图自越通社

越中关系进入日益有效务实的新发展阶段

越通社驻华记者报道,在出席第2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CAEXPO)暨2025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CABIS)框架,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梅文政9月16日在中国南宁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韩正。

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图自越通社

第70号决议: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思维

9月16日上午,中央政策与战略委员会主任阮青毅就政治局于2025年8月20日颁发关于《越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2030年的目标和2045年的愿景》的第70-NQ/TW号决议作了专题报告。

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图自越通社

进一步巩固越俄安全领域合作

9月1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公安部长梁三光大将在河内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尼古拉·帕特鲁舍夫。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第59号决议:融入国际体系助推越南迈入新时代

9月16日上午,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外交部代部长黎怀忠在全国贯彻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各项决议的会议上作专题报告指出,第59号决议的出台是一项重大决策,标志着越南融入国际体系的历史性转折点,确立了融入国际体系是越南坚定迈入新时代的战略动力。

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出席东盟检察长会议。图自保护法律报

越南积极同东盟携手打击跨境犯罪

9月15日,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与印度尼西亚、文莱、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9个东盟成员国的总检察长共同签署联合声明,推动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的合作。

越马旅游推介活动在胡志明市举行。(图片来源: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

培育和维护越马友谊

越南和马来西亚都是东南亚国家,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始于数个世纪前。这种良好的合作关系克服了地区风风雨雨的种种困难,成为两国共同的骄傲,为两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会议并发表指导性讲话。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议,将为实现发展突破注入新的强劲推动力

在会议上发言时,苏林总书记明确指出,第59号决议及第70、71、72号三项决议贯穿始终的精神是:从“颁布方针”迅速转化为“执行管理”,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各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责任将决议内容转化为日常工作、具体的行动计划,明确资源、期限、可量化指标,并进行监督与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