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11月30日已对美国农业部发布针对包括越南查鱼及巴沙鱼在内的鲇形目鱼类检验程序做出回应。
黎海平表示,“我们对美国农业部发布针对包括越南鲶鱼及巴沙鱼在内的鲇形目鱼类检验程序非常失望。
越南查鱼及巴沙鱼是越南出口到美国的主要商品之一。各家越南公司向美国市场出口查鱼及巴沙鱼时,一直按照市场机制展开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一向遵守美国食品安全规定,并已受到美国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因此,美国农业部发布上述的检验程序是不必要的。不仅越南而且许多组织乃至美国国会领导已声称反对此程序。东盟各国也对此程序将对他们的出口商品产生不利影响表示担忧。
我们对此程序将成为非关税壁垒,其对越南出口活动、越南农民生活及美国消费者权利产生严重的影响表示担忧。
我们将继续与美国农业部进行磋商,紧密跟踪此程序展开进程,旨在保护越美两国的正当利益。”
据外媒报道,11月25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公布鲇形目鱼类(包括鲶鱼)的检验程序最终规则,该规则是为落实2014年农业法案的规定要求而制定的,将于2016年3月生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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