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多年来,越南西北地区的泰族同胞流行一种非常独特的风俗——试婚。这意味着泰族男子要想娶妻就必须经过几年的试婚阶段。这项风俗仍得到泰族同胞维护并传承至今。
正在山萝省山萝市长银乡农拉村生活的越南民间文艺协会会员葛文忠十分了解泰族文化。他说:试婚是准女婿必须经受的一种挑战,目的是报答岳父母生养女儿之恩。
他说:“按泰族同胞的观念,父母对女儿有生养之恩,所以迎亲之前的试婚是男方报答岳父母恩情的方式。试婚时间多长由男、女双方家庭商量决定。这个阶段,男女两人还未结为夫妻,所以男方只能睡女方家的客房。女方仍可以跟其他男人谈恋爱。”
试婚也被算在正式做女婿的时间内,所以在举行正式婚礼前,男子喜欢试婚以能及早迎娶新娘,此外还可有更多时间陪伴和了解未来的妻子。特别是在试婚期间,双方不能过夫妻生活,以避免将来结不成夫妻的尴尬。
山萝省山萝市火拉乡孟村老年人丛文协说:“第一天到女家,准女婿要向岳父母和长辈磕头,这样才被大家接受和视为家庭成员。犯了错也要跪下磕头请女家原谅。准女婿在女家行走时不允许经过岳父母的卧室、祖先祭台、家里的主火炉,不允许与家长平坐。这个阶段,男子可以两家跑,可以住在两家,不必只呆在女家。”
经过一年或两年的试婚,如果女家对准女婿感到满意就会允许男家送彩礼以便举行正式婚礼,此时男方将成为女家的正式女婿。只有少数人在试婚期间互相发现对方的缺点而不结婚分手,但也绝对不会让对方蒙羞。
丛文协说:“以前,准女婿十分辛苦,比如每天要比岳父母起床早,抓紧时间打泉水回家,仔细磨刀和提前下田劳作。晚饭后,还要做编织等一些活儿,并且是家里最后一个入睡的。能做到这样才算是好女婿。”
现在西北地区泰族同胞的婚礼越来越文明进步,泰族男女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就可以自由恋爱,繁琐的习俗和仪式日益简化。现在试婚这类习俗也没有了,但泰族同胞都十分珍惜并视为美好的人文习俗。(来源:《越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