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二号)

10月22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进入第二天议程。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公报(第二号) ảnh 1河内市工会代表武氏刘梅发表意见。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0月22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进入第二天议程。

上午,在国会副主席冯国显的引导下,越南财政部部长丁进勇受政府总理委托作了关于对没有能力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债务处理的决议草案的呈文;国会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作了关于该决议草案的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发表关于《证券法(修正案)》的说明及修改意见报告,国会代表就该法案存在分歧的内容进行讨论。大部分代表对国会常委会关于《证券法(修正案)》的说明及修改意见报告表示赞同。

讨论结束后,财政部长丁进勇代表报告起草机关进一步解答国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国会副主席冯国显发表了总结讲话。

下午,国会代表分组讨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财政预算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经济社会特困地区投资发展总体提案,关于对没有能力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债务处理的决议草案,延迟收取矿产开采权和水资源开采权申请费用的时间等问题。

10月23日星期三,国会将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国会社会问题委员会主任阮翠英发表关于《劳动法(修正案)》说明及修改意见报告,并就该法案存在分歧的内容进行讨论。(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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