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期间,10月22日,国会代表听取越南财政部长丁进勇和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德海分别发表的关于对没有能力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债务处理的决议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
其后,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红青发表关于《证券法(修正案)》的说明及修改意见报告,国会代表就该法案存在分歧的内容进行讨论。
《证券法(修正案)》包括10章135条。此前,国会第七次会议和国会常委会第36次会议曾对该法案提出意见。
按照会议议程,国会代表将于11月26日表决通过《证券法》。
22日下午,国会代表分组讨论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财政预算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经济社会特困地区投资发展总体提案,关于对没有能力向国家财政缴纳税款的纳税人进行税收债务处理的决议草案,对矿产开采权和水资源开采权申请费用豁免等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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