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开始展开,“越南芬兰创新伙伴计划”使用由芬兰提供的700万欧元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越南政府自筹的部分资金支持上述三个主要对象着手履行4大任务。具体包括:加强制度环境建设;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和提升创新驱动能力; 国营与私营企业合作伙伴的有效协调;增强越南与芬兰的伙伴关系等。目前,“越南芬兰创新伙伴计划”支持展开的60个小项目中,运营效果良好的项目占据49%,广泛吸引越南和芬兰多个机构和企业参加。
然而,许多专家认为,“越南芬兰创新伙伴计划”第一阶段的总体效果不明显,尚未掀起在全国范围内的创新热潮。这是“越南芬兰创新伙伴计划”第二阶段为了取得突破性进展需要着手解决的重要问题。(越通社-VNA)
第57号决议:取得实质性、可衡量的成果
在落实第57-NQ/TW号决议一年半多以来,越南数字政府、行政改革、数字经济等领域已取得多项初步成果,并呈现出明显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