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督促国家目标计划有力落实

6月10日,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签署第501/ CĐ -TTg号通知,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构和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 各省、直辖市人委会主席督促强有力、有效落实各项国家目标计划。
越南政府总理督促国家目标计划有力落实 ả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0日,越南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平明签署第501/ CĐ -TTg号通知,要求各位部长、部级机构和政府直属机构负责人; 各省、直辖市人委会主席督促强有力、有效落实各项国家目标计划。

越南政府总理于5月28日颁发关于向各地方发放2021-2025年中央预算发展投资资金的第652/QĐ-TTg 号决定以及关于发放2022年中央预算实施3项国家目标计划的第653/QĐ-TTg 号决定。

政府总理要求国家目标计划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共投资法》、《国家预算法》和政府 2022 年 4 月 19 日签发的第 27/2022/ND-CP 号议定等的规定,紧急编制、批准和安排2021-2025年阶段国家目标计划落实计划。

颁发相关实施细则,确保资金发放后立即展开实施计划以及资金落实到位。

同时,多措并举,确保资金高效使用,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防止发生基本建设债务。

确保国家目标计划落实中在管理、实施过程中的公开性、透明性、公平性以及合法合规,避免发生损失、浪费、贪污、消极等现象。

计划主管机构、分部工程业主和相关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紧急制定并提交总理关于国家目标计划实施的专项提案和计划。

在 2022 年 7 月 1 日之前,完成关于引导和组织实施国家目标计划旗下分部工程和计划的通知和文件的颁发工作。

财政部要在2022年7月1日前完成颁发关于引导管理和使用落实2021-2025年阶段新农村建设和可持续减贫国家目标计划事业经费的通知。

汇总并提出3项计划2021-2025年阶段中央预算投资发展资金剩余的7.942万亿越南盾的分配方案,并在2022年8月1日前向政府汇报。(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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