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对国家财政预算任务执行做出指导

越南政府总理刚颁发关于集中指导落实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任务的14/CT-TTg号指示。
越南政府总理对国家财政预算任务执行做出指导 ả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刚颁发关于集中指导落实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任务的14/CT-TTg号指示。

根据该指示,为了主动做好国会拟定的2017年国家预算收支任务,确保公债在可控范围内,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以及政府直属机关、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自己的职责与任务,同步展开党、国会、政府以及政府例行会议各项决议,政府总理的指示,积极、主动做好2017年国家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落实好2015年国家预算法、国会关于2016-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决议、2016-2020年阶段经济结构重组计划、2016-2020年阶段国家财政计划、2016-2020年阶段中期公共投资计划以及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结构重组和公债管理主张与措施的07-NQ/TW号决议的政府行动计划。

政府总理责成财政部和各有关机关根据2017年计划与任务,密切跟踪所提出的各大目标、要求和方向执行情况,集中于完善国家财政预算领域相关机制,提高公共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债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保证财政稳定性。

政府总理要求执行好税收法和2017年财政收支任务,集中促进生产经营发展,扩大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为保证国家财政稳定性提供前提条件。与此同时,密切跟踪世界金融市场、贸易市场的动荡,主动对各项自贸协定对国家预算收入的影响进行评估,从而采取有力措施执行好国家财政预算任务,同海关机关紧密配合,防范打击走私和贸易欺诈等现象。

政府总理要求集中化解企业困难,加快2017年公共投资资金到位力度,加强投资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提高投资效率,防止损失浪费,加强反腐败力度等。

政府总理要求中央各部委行业继续根据市场机制,加强国家定价的商品价格以及各种必需品的价格的管理力度,以符合于2017年抑制通胀目标,同财政部配合,决定商品价格何时需要调整,避免其对整体市场的商品价格造成影响,符合于人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确保消费者、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和谐。

按照已获批的路线图,加快国企股份制改革和从企业撤资。中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政府要加强企业财政管理,加快国企结构重组和股份制改革等。(越通社-VNA )
越通社

更多

中国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就越中关系进行交流。图片来源:越通社

在新形势下的越中合作潜力

据越通社驻北京记者报道,3月12日,越南驻中国大使范青平出席并了题为“大使故事”的学术研讨会并进行了专题交流。该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与全球领导力学院联合在北京举办。

双方会见现场。图自《劳动报》

推动越南祖国阵线与圣彼得堡市民间交流

3月12日上午,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何氏娥在河内会见了俄罗斯圣彼得堡市对外关系委员会副主席维亚切斯拉夫·卡尔加诺夫(Vyacheslav Kalganov)。

原公安部管理局副局长黎芳与原《人民报》摄影部副主任郑海同胡志明主席遗迹区主任黎氏凤合影。图自越通社

接收关于胡志明主席的珍贵纪实照片

3月12日下午,位于主席府的胡志明主席遗迹区举行仪式,接收由原公安部管理局副局长黎芳一家和原《人民报》摄影部副主任郑海一家向遗迹区捐赠的纪实照片。

宁平省公安代表团对第二看守所的选举筹备工作进行检查。图自越通社

保障被暂押、羁押人员的选举权:彰显人文关怀与法律至上精神

在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筹备过程中,宁平省始终周密部署相关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够依法行使选举权。其中,为被暂押、羁押人员参与投票创造条件,也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落实,既保障公民的选举权,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与法治精神。

选民查看候选人信息。图自越通社

国会与人民议会选举:历史意义重大的任期及对新发展阶段的期望

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和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换届选举前夕,比利时越南—太平洋跨文化中心(IVB)创始人兼执行主任、沃吕沃-圣朗贝尔区教育委员会委员琼·艾瑞斯·阮-德普雷(Quỳnh Iris Nguyễn – de Prelle)向越通社驻布鲁塞尔记者分享了她关于立法机关作用、政府机构改革的看法及其对越南新发展阶段代表的期望。

附图: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国会及人民议会选举:提升议会外交水平,服务国家发展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及2021-2026任期各级人民议会,在活动强度、立法创新及监督质量提升方面留下了深刻印记。然而,在新的发展阶段,民选机构的活动需朝着更加稳固、深入且高效的方向持续提升。这是法国巴黎先贤祠-阿萨斯大学(Paris Panthéon-Assas)法律学博士研究生黎文争做出的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