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府11月份例行会议的决议,政府本着每个行政经济特区选择发展现有长处,充分发挥自身潜力与优势,创造新发展动力等方向,将云顿、北云峰和富国三个行政经济特区的建立原则达成一致。
广宁省、庆和省和坚江省人民委员会主持,并与计划投资部和有关部门配合完善行政经济特区提案。同时建议提出特殊机制和政策,为每个特区制定部分行政经济特区法律(草案)。
计划与投资部主持,并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听取政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各项提案的报告,其中就关于该领域的国际经验更新、分析及总体评价。同时,提出适用于每个行政经济特区的特殊经济优惠政策与机制。
在各省所提出的特殊政策、机制以及越共中央政治局总结意见的基础上,政府责成计划投资部主持,同内务部、各省人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提出制定云顿、北云峰和富国三个行政经济特区法律(草案)的提议,从而汇报政府并呈递国会审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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