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工贸部代表针对欧亚经济委员会进行调整享有普惠制(GSP)关税优惠的国家名单一事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强调,不再享受GSP优惠也不会对越南向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出口活动造成太大的影响。
据工贸部称,GSP是对源于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关税优惠。持有普惠制产地证 (表格 A),即证明产品来源于享有GSP优惠名单中的国家,可以享受相当于欧亚经济联盟(EAEU)一般关税税率的75%优惠税率 。
工贸部透露,《越南与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协定》(VN-EAEU FTA)2016年10月生效后,越南享受GSP关税优惠时限延长5年。
工贸部指出,享有GSP优惠的产品大部分都是越南的主打产品。越南已集中精力进行谈判,要求EAEU为上述商品减税。对正享受GSP优惠的产品名录进行审查后,自2022年1月1日起,其中大部分产品依照VN-EAEU FTA享受的优惠税率还低于GSP制优惠税率。
此外,对于没有GSP时需缴纳最惠国税的大米,越南每年以关税为零对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出口1万吨大米。越南还对该市场出口稻草、手工编织地毯或地板覆盖物、家居配件、梳子等,但这些产品并不是越南的主打产品。
根据VN-EAEU FTA,2021年越南动物肉、鱼类、果蔬、咖啡等主要出口农产品均享受零关税,而这些产品的GSP税率为3.75-18.75%。纺织品服装是越南具有优势的出口产品,但其不被列入享有GSP优惠名单。因此,不再享受GSP优惠不会对越南向欧亚经济联盟市场出口活动造成太大的影响。
2021年3月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颁布关于修改2009年11月21日的第130号决定的第17号决定,其中对享有GSP优惠的国家名单进行调整,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将包括越南在内的75个发展中国家从该名单中剔除。(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