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9月17日,越南首批对中国正贸出口榴莲将从多乐省发出。
经过4年谈判,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同中国海关总署正式签署《植物检疫议定书》,允许越南通过正贸渠道向中国市场出口8种新鲜水果。这是越南提高榴莲价值的良好机遇。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副局长阮氏秋香表示,越南51个有代码种植区和 25家包装企业均满足通过正贸渠道出口到中国市场的要求。然而,上述种植区面积仅占全国榴莲种植区总面积8.5万公顷的3.23%。
阮氏秋香认为,如果计入中国正在考虑批准的档案数量,符合正贸出口条件的越南榴莲种植区面积仅达7%左右。在获批的种植区中,从今年9月至11月,26个种植区月均产量达1.3-1.4万吨。
越南榴莲通过正贸渠道出口到中国市场的“大门” 已经打开,为了增加包装单位及获批种植区的数量,越南农业部门仍然需要同步采取多项措施。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黎明欢强调,只有在完全严格遵守合作伙伴市场的规定和标准时,才能真正地取得出口机会。越南必须调整生产结构,实现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确定种植区代码、包装单位代码和可追溯性,以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
为维持与提高有代码的榴莲种植区和包装单位的数量,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建议植物保护局和各省植物种植保护分局今后继续引导各种植区和包装企业完善相关登记手续,并提交中国海关总署审议批准;加强宣传、培训与检查工作,提高民众自觉遵守种植区及包装单位标准的认识。
在51个有编码的种植园中,多乐省占23个、同奈省7个、平福省5个、前江省3个、槟椥省2个、隆安省2个、平顺省2个、庆和省2个、昆嵩省2个、同塔省1个、林同省1个和西宁省1个。
在25家榴莲包装企业中,前江省有10个编码、得乐省4个、槟椥省3个、同奈省3个、林同省2个、同塔省1个、庆和省1个和海阳省1个。
越南成为继泰国之后第二个获得新鲜榴莲中国官方市场准入的国家。这将为越南强大的榴莲种植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改善西原、东南部和九龙江三角洲地区数十万农民的收入。
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种植局的消息,截至2021年底,越南全国榴莲产量约达64.26万吨,同比增长15%。越南冷冻榴莲已出口到许多国家。越南榴莲主要在4月至7月底进行采收,10月至次年3月为副产期。
榴莲是获准进入中国市场的第11种水果。其他获批水果为火龙果、西瓜、荔枝、龙眼、香蕉、芒果、菠萝蜜 、红毛丹、山竹和百香果。
此前,中国海关总署已同意自7月1日起试点进口越南百香果。而目前,仅新鲜榴莲先期获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