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2月24日上午,越南政府监察总署召开全国在线会议,初步总结最近五年《反腐败法》的实施情况。
越南政府副监察长黎进达在会议上作初步总结报告时明确表示,实施《反腐败法》及相关指导文件五年来,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
查处腐败工作取得强劲突破性进展。当局一直积极主动,重点核实、追踪和有效部署,以追回被盗用和丢失的资产,追回资产比率较高。开庭审理的相关案件确保了准确无误、罚当其罪、罪有应得、绝无冤枉等原则,并受到舆论和人民的高度评价。
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共有264名领导和副职因失职、纵容腐败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 73人因不负责任导致腐败行为被刑事起诉。
此外,专门反腐败机构的运作效率日益提高。企业和非公有制组织预防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社会在预防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和责任得到强化。
在会议上,与会代表讨论了中央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现象的主张方针和政策方向及指导意见;腐败犯罪的侦查、起诉和调查工作;腐败行为的预防、发现和处理工作等。
越南政府监察长段洪峰在会上讲话时强调,《反腐败法》实施五年来,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得到坚持、不间断、无禁区,无例外地开展,并取得了更加重要、全面、同步、明显的成效。腐败现象逐渐得到抑制、预防和趋于减少。
监察长段洪峰提出了一些舆论特别关注的案件,例如万盛发(Vạn Thịnh Phát)集团、AIC公司、福山(Phúc Sơn)公司、顺安(Thuận An)公司等案件。通过这些案件,清楚地表明了反腐工作的高度政治决心、突破性和无禁区、无例外原则。
推动取得的成效,监察长认为,要着力完善反腐败机制、政策和法律;继续完善经济、社会管理机制和政策,同步落实预防腐败的措施;加强腐败案件查处和腐败资产追缴等工作。
此外,继续发挥社会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作用;加强国会、人民议会和祖国阵线对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