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与泰国民事领域司法协助协定的实施计划获批

越南政府副总理裴青山9月25日签发第1040号决定(1040/QĐ-TTg),批准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泰王国民事领域司法互助协定》的实施计划。

越泰两国国旗。图自越通社
越泰两国国旗。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副总理裴青山9月25日签发第1040号决定(1040/QĐ-TTg),批准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泰王国民事领域司法互助协定》的实施计划。

该计划的目的是有效落实两国民事领域的《司法互助协定》,同时支持有关机构有效解决涉外民事案件,提高两国民事司法协助领域的合作成效,为促进两国人民交流和贸易往来作出贡献。

该计划提出了5项任务,包括指定该协定实施工作中的联络员。具体是在2024年第三季度,越南司法部与外交部配合,根据协定规定向泰方通报越方联络员的信息。

此外,该计划还提出了关于协定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司法协助活动、两个中央机关之间的信息互换和协定执行情况评估等任务。

政府副总理要求司法部牵头,有关部门和机关配合,组织落实好该计划并根据要求向政府总理作工作报告。(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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