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024年11月20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越共中央驻地对违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审议并给予纪律处分。
中央政治局已对武文赏、王廷惠、阮文体、范文望等同志在担任各职务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审议。
武文赏(曾任越共中央委员、广义省委书记(2010-2015年阶段),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宣教部部长、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主席);王廷惠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党组书记、国会主席职务); 阮文体(越共中央委员、中央机关党委书记,原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等同志在职期间已违反党和国家关于履行职责、实施被交付任务,反腐败、反消极的规定;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和作表率责任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国家、国家管理机关的声誉。
潘文望,在于2010年5月至2015年2月担任越共中央委员、永福省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职务期间,出现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退化;违反党和国家关于履行职责、实施被交付任务,反腐败、反消极的规定;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和作表率责任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地方政府的声誉。
交通运输部党组干事会(2021-2026年任期)已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规定和工作制度;失职失责,领导不严不实,让该部和许多组织和个人违反党和国家在组织实施一些由顺安集团股份公司实施的项目和标段的规定;部分干部,党员,包括该部主要干部违反党和国家关于履行职责、实施被交付任务,反腐败、反消极的规定;违反党员行为禁令和作表率责任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国家资金和资产损失较大,造成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国家关机机关的声誉。
越南工商联合会(VCCI)党组(2015-2020、2021-2026年任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难以克服,国家资金和财产损失较大,造成不良舆论,影响到党和国家关机机关的声誉。
此外还有冯光雄(原永福省委副书记、原省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原人民委员会主席)、何和平(原永福省委常委、原省人民委员会党组成员、原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陈文万(原中央企业党委委员、南方粮食总公司成员理事会主席)。
根据上述党组织何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按照党关于违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纪律处分规定,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王廷惠、阮文体警告处分;武文赏因正治病,没有对他进行审议和给予纪律处分;建议中央委员会给予潘文望开除党籍处分。
中央书记处书记决定给予冯光雄、何和平、陈文万开除党籍处分;给予交通运输部党组(2021-2026年任期)、越南工商联合会党组(2015-2020年任期)警告处分;给予越南工商联合会党组(2021-2026年任期)谴责处分。(完)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建议对原永福省委书记范文望给予纪律处分
11月18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召开第51次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