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的国事访问

越通社特派记者报道,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同越南高级代表团7月22日下午抵达河内,圆满结束应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的邀请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的国事访问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的国事访问。(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通社特派记者报道,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同越南高级代表团7月22日下午抵达河内,圆满结束应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的邀请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从7月20日至22日的访柬期间,阮富仲总书记同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举行会谈,分别会见了柬埔寨参议院主席赛冲、国会主席韩桑林、政府首相洪森。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与柬埔寨国王诺罗敦西哈莫尼举行会谈]

阮富仲总书记分别看望了柬埔寨大宗派僧王狄旺和法宗派僧王布格里;接见了柬越友好协会主席梅森安;前往柬埔寨独立纪念碑、柬埔寨已故国王诺罗敦•西哈努克塑像和越柬友谊纪念碑前敬献花圈;走访了西哈努克省并出席了设在西哈努克省的柬埔寨——越南友谊纪念碑竣工剪彩仪式。

在各场会谈及会见时,双方认为,恰逢两国举行越柬建交50周年和2017年越柬友好年的系列务实且富有意义纪念活动之际,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的此次访柬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里程碑。

双方一致认为,50年来,越柬睦邻友好关系已经战胜种种挑战。两国在打击共同敌人、争取民族独立、推翻波尔布特种族灭绝制度以及国家建设与发展事业中取得了全面、巨大且重要成果。上述成果来源于两国紧密团结、密不可分、相互依靠的关系并成为两国的共同宝贵财富,为各自国家的捍卫、建设与发展事业奠定基础并注入动力。双方重申,将下大决心最大限度地发挥上述成果,努力培育并推动越柬两国睦邻友好关系蓬勃、务实且长期发展。

访柬期间,双方签署了有关加强越柬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以及四份合作文件。阮富仲总书记向柬埔寨党、国家及人民赠送值为2500万美元的柬埔寨国会大夏;向柬埔寨国王及皇太后赠送两辆救护车,向西哈努克省赠送50台电脑。(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泰越文化街门楼位于泰国那空拍侬府主要街道尼塔亚街上,于2024年10月10日正式落成。图自越通社

泰国国王和王后访越 助力越泰友谊不断深化发展

值泰国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和王后于2026年9月14日至16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之际,越通社记者就此次访问的意义以及民间外交在巩固两国战略互信中的作用采访了原越共中央委员、越泰友好协会主席阮文成上将。

蒙彼利埃保罗-瓦莱里大学当代史教授、法越倡议协会(IFV)主席皮埃尔·茹尔努。图自越通社

越法关系步入“历史性加速”阶段

蒙彼利埃保罗-瓦莱里大学当代史教授、法越倡议协会(IFV)主席皮埃尔·茹尔努(Pierre Journoud)认为,越法关系步入“历史性加速”阶段,两国高层交往之密切前所未有,领导人之间的互信日益增强。

📝时评:高层对外活动拓展合作空间,增添发展资源

📝时评:高层对外活动拓展合作空间,增添发展资源

2026年9月初,越南高层对外活动密集展开: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对俄罗斯联邦进行国事访问、对法兰西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在巴黎举行的太空峰会;国会主席陈青敏对韩国和蒙古进行正式访问。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与泰国总理阿努廷·参威拉军共同见证两国企业在泰越经济论坛上交换合作协议。图自越通社

大力推动越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应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及夫人邀请,泰国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帕·哇集拉革拉昭育华及王后于2026年9月14日至16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法国荣誉参议员、法越友好协会(AAFV)名誉主席埃莱娜·吕克。图自越通社

推动越法关系走深走实的新机遇

越法关系正迎来将高层共识和协议转化为具体合作项目,拓展两国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交流和民间交流等领域广度和深度的新机遇。

英国越南企业与企业家协会副主席郑玉刚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图自越通社

第23-NQ/TW号决议:旅英越南人心系祖国的桥梁

9月10日,英国越南企业与企业家协会(VBUK)正式推出成立20周年纪念刊。该活动是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已颁布关于侨务工作的第23-NQ/TW号决议以及越英关系自2025年10月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正在进入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合作阶段举行,因此意义尤为特殊。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抵达印度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图自越通社

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抵达印度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

9月12日上午,应2026年金砖国家轮值主席国印度共和国总理纳伦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的邀请,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率越南高级代表团抵达印度英迪拉·甘地国际机场,开始于9月12日至13日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八次会晤并开展双边活动。这是2026年越南重要的多边高层外交活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