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向张氏梅授予决定 分工其担任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3月6日下午,在越共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同志授予越共中央政治局2023年3月6日签发的第789-QDNS/TW号决定,分工其担任第十三届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务。
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向张氏梅授予决定 分工其担任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ảnh 1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向张氏梅授予决定。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6日下午,在越共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同志授予越共中央政治局2023年3月6日签发的第789-QDNS/TW号决定,分工其担任第十三届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务。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武文赏;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政府总理范明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等参加活动。

张氏梅同志出生于1958年1月23日;籍贯:广平省广宁县贤宁乡 专业水平:公共行政硕士、法学学士、历史学学士 

张氏梅曾任胡志明市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青年联合会主席;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国会代表;第十一届国会文化、青年-少年-儿童教育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第十一届越共中央委员;第十二、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事务委员会主任。

2016年1月,张氏梅在越共十二大上当选为越共中央委员。在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张氏梅当选为越共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6年2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其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民运部部长。

2021年1月30日,在越共十三大上,张氏梅当选为第十三届越共中央委员(任期2021-2026年)。在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张氏梅当选为第十三届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任期2021-2026年)。 2021年4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其担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此前,3月6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在越共中央总部举行会议,审议干部工作。政治局做出下面决定:

批准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武文赏同志辞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职务。

分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同志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职务。(完)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的特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会见统一俄罗斯党主席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越通社发

苏林总书记特使会见统一俄罗斯党和俄罗斯联邦共产党领导人

2月24日,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的特使、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黎怀忠在莫斯科分别会见了统一俄罗斯党主席德米特里·梅德韦杰夫和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根纳季·久加诺夫,通报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成果。

国家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指导委员会第31次会议现场。图自越通社

全面核查评估反IUU捕捞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2月24日下午,越南政府副总理、国家打击非法、不报告、不受管制(IUU)捕捞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陈红河在政府驻地主持召开指导委员会第31次会议。会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行,与22个沿海省市连线,旨在总结近期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同时确定在欧洲委员会检查组赴越工作前及期间需要集中落实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越南领导人致电祝贺爱沙尼亚国庆108周年

值此爱沙尼亚共和国国庆108周年(1918/2/24 - 2026/2/24 )之际,2026年2月24日,越南国家主席梁强、政府总理范明政和国会主席陈青敏分别向爱沙尼亚总统阿拉尔·卡里斯、爱沙尼亚总理克里斯滕·米哈尔和爱沙尼亚议长劳里·胡萨尔致贺电。

销往欧洲市场的纺织服装出口生产 图自越通社

第68号决议:释放民营经济内生动力,激活国家发展新引擎

自2025年5月4日越共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第68-NQ/TW号决议》(简称第68号决议)近一年来,伴随着管理思维的深刻转变与民营经济部门的灵活适应,越南经济发展正迎来新的强劲动能。多位专家与企业界代表指出,决议的初步成效已清晰显现,体现在新设及复工复产企业数量显著增长、进出口活动持续回暖,以及民营经济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稳步提升等多个方面。

越南代表团。图自越通社

越南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HRC)第61届会议高级别会议23日开幕,120多位国家领导人以及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福尔克尔·蒂尔克、联合国大会主席安娜莱娜·贝尔伯克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越南驻日内瓦代表团团长梅潘勇大使率团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