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2017年9月13日,基于原告有关对19家越南铁钉出口公司进行复审的要求,美国商务部已在联邦公告上公布启动对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原产于越南的部分铁钉产品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
然而,2017年9月28日,原告已撤销有关对上述19家公司进行复审的要求。
根据《联邦行政法典》(CFR)19条规定,如果一方在通知发布复审开始之日起90天内撤回复审请求,行政复议将被全部或部分被取消。
由于原告撤回复审请求,并有关各方没有任何其他要求,所以,美国商务部将取消有关对上述19家公司进行复审。
美国商务部将在联邦公告上公布15天之内向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颁发关于计税方法细则。
此前,6月6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并发布公告称,将取消对原产于越南的部分铁钉产品反倾销行政复审调查。
原产于越南并被取消调查的产品海关编码为7317.00.55.02,7317.00.55.03,7317.00.55.05,7317.00.55.07,7317.00.55.08,7317.00.55.11,7317.00.55.18,7317.00.55.19,7317.00.55.20,7317.00.55.30,7317.00.55.40,7317.00.55.50,7317.00.55.60,7317.00.55.70,7317.00.55.80,7317.00.55.90,7317.00.65.30,7317.00.65.60,7317.00.75.00,7907.00.60.00和8206.00.00.00。(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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