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参加讨论活动,强调科研就像进入一片新的土地开垦,必须给予优先支持。苏林强调了科技发展的必要性和价值,指出需《科技法》、《招投标法》进行修改的原因。他认为,我们“走在后面就必须走捷径,抢占科技领域先机”。世界已发展了,我们不知道他们走到了哪里,如果跟着别人走,永远都会“慢半拍”。
苏林认为,为了满足发展的需求,必须破解瓶颈,所有人都必须共同努力,朝着同一方向前进。第57号决议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就该问题提出了主张。眼前是修改《科技法》,然后继续修改其他法律,以确保法律的统一性,符合实际需求。为了让法律落地生效,我们必须创新思维,创新做法,直面实际问题,以找到解决的方案。
政府总理范明政在对该决议(草案)分组讨论活动上认为,为了有效实施第57号决议需研究补充 “特别”机制,而不仅是“特殊”机制。其中包括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基础设施发展中的“特别”,因我们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与此同时需要的资源较大,因此需要出台调集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等的“公私合作”资源。
范明政同时需对科技活动的管理,科学人员、科技工程商业化等出台“特别机制”;手续、对各省市、部门分级分权等的“特别机制”;消除“申请-批准”机制,减少行政手续等等。(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