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法院发布了将于12月2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发生在同奈综合医院、越南国际进步股份公司及相关单位的案件的被告人阮氏青娴(越南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董事长兼总经理)及35名涉案被告人的决定。
出庭受审的36名被告人包括:阮氏青娴(AIC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孟河(AIC公司副总经理。河内市人民法院根据2015年《刑法》第222条和第364条以“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行贿”等罪名对其进行审理。
法院根据《刑法》第354条第四款规定,以“受贿罪”对被告人陈廷成(原同奈省委书记)、丁国泰(原同奈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进行审理。
被告人潘辉英宇(原同奈省综合医院院长,卫生厅厅长)因“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受贿”等罪名受审。
其余被告人因“滥用职权罪”、“违反招标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缺乏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等罪名受审。
共有30余名律师担任辩护人。阮氏青娴、陈孟河等8名逃亡被告人均被法院指定律师,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悉,阮氏清娴1969年8月22日出生于北宁省顺城县。由阮氏清娴担任董事长于2005年11月成立的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迅速成长为一个投资于多领域、拥有十几个子公司、营业收入超过万亿越南盾的集团公司。
阮氏清娴和国际进步股份公司(AIC)的同事与同奈省综合医院的领导内外勾结,让AIC以高价中标16个投标项目,价值高达6650亿越盾,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高达1520亿越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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