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胡志明市——越南卫生部刚批准了胡志明市另外三家医院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由此可见,除了胡志明市巴斯德研究所和胡志明市热带病医院之外,胡志明市范围内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院共有5家。
刚获得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新增三家医院包括统一医院、胡志明市医科大学医院和FV医院。这些医院将根据现行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值得一提的是,FV医院是卫生部允许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首家民营医院。
截至4月3日,胡志明市范围内共有5家医院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包括胡志明市热带病医院、一号儿童医院、医科大学医院、统一医院和FV医院。
胡志明市卫生局称,该局为将胡志明市二号肿瘤医院投入使用做好准备,可同时收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达200-500例(相当于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病例1500-3500例)。截至4月3日15时,胡志明市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共50例,其中治愈18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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