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财政部刚发布关于征求国会对免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决议草案的意见的第13900号文件(13900/BTC-CST)。
具体是,财政部提议政府根据第55号决议(55/2010/QH12)、第28号决议(28/2016/QH14)和第107号决议(107/2020/QH15)的规定,提请国会颁布延长免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的实施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的决议。 若获得通过的话,该决议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据财政部的消息,免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鼓励各组织和个人向农业、农民和农村进行投资,提高农产品在国际一体化背景下的竞争力。
从近年来整个减税过程来看,2003~2010年期间,年均减免税总额为3.268万亿越盾;2011~2016年期间年均减免税总额为6.308万亿越盾;2017~2020年期间该数字达7.438万亿越盾;2021~2023年阶段,年均减免税总额达7.5万亿越盾。
财政部认为,免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是鼓励对农业的投资、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并符合国际一体化背景的措施。与此同时,免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不会引起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冲突或障碍,也不违反越南所加入世贸组织时作出的国际承诺。
据财政部,这一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一贯政策,符合越南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农业生产发展总体规划。
预计,延长免征农业生产土地使用税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的话,免税金额约7.5万亿越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