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林业总局的消息,为继续开展落实政府总理有关增加补植林地面积的第二号指示以及加强补植工作的提案,截至2018年6月份,全国补植林地面积为5.6952万公顷,占总造林面积的84%。
具体为,30个省有关324个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补植林地面积为2.4803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11%。因此,基本完成第十三届国会2013年11月27日颁发的第62号决议所提出的目标。莱州省、清化省和乂安省已经超额完成补植林地的目标。
45个省有关1058个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补植林地面积为1.6718万公顷,占总面积的70%。43个省有关公共工程、安全国防工程的1005个项目的补植林地面积为1.543万公顷,占总面积的71%。
林业总局代表透露,河南、安沛、巴地头顿、岘港、富安、嘉莱、昆嵩以及平福等各省市尚未完成任务。
得农、林同、富安、同奈、平福等各省的项目投资商已经向越南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上缴补植林地款项,但是实际上补植林地工作进展较慢。(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