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民事诉讼法》保障公民权益

在越南第13届国会第9次会议上,《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讨论。这是法律规范文本系统中直接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法律。
在越南第13届国会第9次会议上,《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讨论。这是法律规范文本系统中直接关系人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法律。

草案由国会责成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起草。草案旨在继续体制化国家关于司法改革的主张,其中包括革新审判庭组织工作,进一步明确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的地位、权限和责任。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保护公民权益

国会代表一致认为,在目前情况下,修改该法是必要的,并满足承认、尊重、保障人权、公民权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优先为人民维护公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创造便利。

草案受到国会代表关注的新亮点是就法院不能因没有法律规定而拒绝受理案件做出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原则旨在保障体制化宪法的规定。

何静省国会代表陈进勇说:“这项补充规定十分重要,并符合民事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趋势。这项规定具体化了2013年版《宪法》,保护公理权、人权、公民权和机关、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越南司法部部长、广平省国会代表何雄强进一步解释说:“通过就直接关系《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民事法》(修正案)征集人民意见,中央各省及中央直辖市绝大多数部门和团体都支持规定法院不能因没有法律规定而拒绝受理案件的观点。这项规定符合宪法规定。法院的使命是行使司法权。法院是在民事和商务关系中维护公理的地方。”

越南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法治国家。国家保护人民所有的正当权益。人民的正当要求要得到职能机关解决。

迈出新步伐,符合国际法

该草案的另一个重要新亮点是案例规定。案例是各级法院需要研究应用的标准范例。案例既有法理价值,又有强制准则性。

长久以来,法院只按照宪法和法律审理案件,因此缺乏有关没有法律规定案件的案例。

国会代表强调,案例规定被列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是迈出的新步伐,符合目前国际趋势。

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隆安省国会代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委员会主任张和平说:“案例关系到法律保护,因此,要切实制定。我们正对曾审理的终审判决书中具有标准范例性的案例进行审核,以统一使用,并将其作为案例。我们正制定案例规程。我们将成立案例审定委员会。该委员会通过后才呈交最高人民法院委员会评估,最后呈交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颁行案例。”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越南第13届国会第9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国会提供意见。因此,其中很多内容将会有不同意见,甚至要求取消草案中的某个内容。问题在于如何让草案更严谨并具有可行性。选民们期待本次会议结束后,起草委员会进行意见汇总、整理,以继续完善并呈交国会下次会议审议批准。(来源:《越南之声广播电台》)(越通社-VNA)

更多

阮孟强部长礼节性拜会了柬埔寨副首相、国家禁毒委员会主席奈萨文(Neth Savoeun)。图自越通社

推动越柬务实高效合作

由越共中央委员、外交部副部长阮孟强率领的越南外交部工作代表团在访问柬埔寨期间,于1月12日至13日在首都金边会见柬埔寨高级官员,就推动两国务实、高效合作深入交换意见。

老挝人民革命党机关报《人民报》发表了题为《老挝—越南多个领域合作成果丰硕》的文章。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越老多领域合作关系成果丰硕

在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越共十四大)召开前夕,老挝人民革命党机关报《人民报》(Pasaxon)在其新闻网上发表了题为《老挝—越南多个领域合作成果丰硕》的文章。

越南政府总理、中央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委会第五次会议。图自越通社

范明政总理:拉低房价以使其更符合实际情况

1月13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中央住房与房地产市场政策指导委员会主任范明政主持召开指委会第五次会议。范明政在会上发表总结讲话时指示,拉低商业住房价格,尤其是公寓房价,以使其更符合人民的实际收入、国家的条件以及市场的规律。

国会副主席黎明欢发表讲话。图自越通社

国会副主席黎明欢赴莱州省检查选举筹备工作

1月13日,由越南国会副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黎明欢率领的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代表团赴莱州省,对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筹备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边和—隆城高速公路经过同奈省仁泽县红树林区域。 图自越通社

越共十四大:在以色列越侨对国家发展道路充满信心

在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越侨协会以色列分会主席张氏红在特拉维夫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分享了对越南革新事业成就的观察,并表达了以色列越侨对党和国家领导的坚定信任及对未来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