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10日下午,税务总局透露刚下发关于正式征收成品油环保税的通知。这是按照国会常委会所通过的第20/2022/UBTVQH15号决议实施的。
具体,从7月11日至12月31日,成品油环保税税率为:汽油每公升1000越盾;航空燃油每公升1000越盾;柴油每公升500越盾; 煤油每公升300越盾;重油300越盾;润滑油300越盾;润滑脂每公斤300越盾。
税务总局还表示,从2023年1月1日起,成品油环保税税率将按照国会常委会于2018年9月26日颁布的第579/2018/UBTVQH14号决议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规定实施。
税务局要求各地方主动开展宣传普及工作,让当地纳税者了解该规定。
10日当天,财政部已向各海关总局和各省市海关局下发关于对成品油征收环保税的第6622号文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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