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芹苴市——越南交通与运输部刚下发有关指定芹苴美顺高速公路项目第一阶段投资者的通知。
越南交通运输部部长阮文体在通知中明确指出,责成九龙投资发展及交通设施管理总公司取代升龙项目管理委员会成为芹苴-美顺高度公路项目第一阶段的投资方。
具体的是,九龙投资发展及交通设施管理总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实施投资方的职能与任务。升龙项目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尽快向九龙投资发展及交通设施管理总公司移交相关材料和档案。九龙投资发展及交通设施管理总公司按照规定继续开展后续工作并对投资程序承担法律责任。
据越南交通与运输部的信息,芹苴-美顺高速公路项目长达23公里,投资总额达5.37万亿越盾,该项目的第一阶段于2018年8月28日获得交通运输部的批准。
其后,升龙项目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开始为该项目筛选投资方。然而,由于国家对该项目扶持主张有了改变,交通运输部取消了筛选投资方活动并对项目进行了调整。
至2019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颁布决定,批准将芹苴-美顺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资总额降至4.758万亿越盾的报告。其中,来源于国家预算的资金为9230亿越盾。 (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