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航行自由是有关各方的利益

9月25日晚在日本明治大学,国际综合研究所,明治大学国际政策研究所,日本国际论坛和国际争端与危机研究中心联合举行题为“全球航行安全:未对东海提主权声索的各方对东海问题的立场”研讨会。
东海航行自由是有关各方的利益 ảnh 1研讨会场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9月25日晚在日本明治大学,国际综合研究所(MIGA),明治大学国际政策研究所(MIIPS),日本国际论坛(JFIR)和国际争端与危机研究中心(CECRI)联合举行题为“全球航行安全:未对东海提主权声索的各方对东海问题的立场”研讨会。来自日本和世界的诸多著名学者以及国际记者与会。

越通社驻东京记者报道,学者在研讨会上概括介绍东海近期的情况,对航行安全问题深表担忧,同时提出系列控制争端、维护航行自由以及确保有关各方利益的的措施。

原海洋政策研究所(SPF)所长寺岛纮士(Terashima Hiroshi)提出涉及东海问题的战略,其中包括加强有关各方和学者们之间的对话接触,旨在分享法律秩序,为解决海上争端和维护航行安全奠定基础,协助东盟各国,特别是东海沿海国家实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保障航行安全。

【第三次东海国际研讨会在俄罗斯举行】

日本樱美林大学教授Sato Koichi对上述观点表示赞成并强调,东海对日本、地区和世界的经济扮演十分重要作用以及对东海提主权声索的东盟国家是与日本建立友好关系的国家。在此基础上,Sato Koichi教授提出监督管理东海航行安全的三大措施,其中包括建立日本—东盟航行安全合作机制,建立在各国海军、海岸警卫队和渔民等有关力量的合作下的东海航行安全信息分享中心以及建立包括小型冲突在内的航行安全事故监督预防机制。

和日本一样,印度虽然不是对东海提出主权声索的国家,但该海域对印度、地区和世界的经济与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解决东海争端必须从多方立场说起。印度国防分析研究所教授贾加那斯·潘达(Jagannath Panda)在研讨会上所提出上述表态并得到与会代表的赞同。他同时提出关于地区各国之间的航行协定,其中强调进一步深化各国经贸关系的因素——航行自由的措施以及提出关于安全的合作平衡机制。

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学系主任格雷格•摩尔(Gregory Moore)接受越通社记者的采访时强调,对东海提主权声索的各国应加强合作与对话,以有效解决东海争端。

此次研讨会在中国与东盟就《东海各方行为准则》(COC)框架草案达成一致的背景下举行。与会代表认为,维持海上航行自由,同时在法律至上原则和有关各方互信等基础上建立合作机制是解决东海问题和保障有关各方利益的重要措施。(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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