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为由对黎氏金菲进行起诉

9月10日,安江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称,该机关刚根据越南《刑法》第109条第1款规定,以“煽动颠覆人民政权罪”对黎氏金菲(1959年出生,居住在安江省龙川市美平坊)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
安江省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为由对黎氏金菲进行起诉 ảnh 1黎氏金菲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安江省——9月10日,安江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称,该机关刚根据越南《刑法》第109条第1款规定,以“煽动颠覆人民政权罪”对黎氏金菲(1959年出生,居住在安江省龙川市美平坊)发出起诉书和拘留令。

据调查机关的消息,黎氏金菲利用脸书账号“菲金”与由陶明军为头目的反动组织“临时越南国家政府”的成员脸书账号加好友。

从2020年9月到2020年12月底的约4个月里,黎氏金菲经常使用脸书账号“菲金”观看、评论、点赞和分享带有反党和国家宣传内容的文章、视频和图片。

2021年初,黎氏金菲加入了“临时越南国家政府”组织,并负责为该组织和陶明军进行肆意宣传和站台,拉拢他人参加该组织。

安江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已发现黎氏金菲的操作程序;对黎氏金菲的脸书帐户“菲金”中的 6 个视频和 440 页文件进行了核实、调查和扣押,其中包含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的宣传内容。

安江省警方正在继续对此案进行调查,并依法严惩黎氏金菲。(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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