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市——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2月9日在回答记者关于政府关于对入境越南的外国人试行签发电子签证的程序及手续的07/2017/NĐ-CP号条例的提问时表示,落实关于电子签证的主张,外交部正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把这一主张落到实处,惠及来访的外国游客。在未来几天,这一条例(复本)各种语言版将被送到各国驻越大使馆和国际组织。这一条例将促进越南旅游业发展以及加强越南与各国人民的交流。
据了解,根据政府关于规定对入境越南的外国人试行签发电子签证的程序及手续的07/2017/NĐ-CP号条例,外国公民可登录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http://www.xuatnhapcanh.gov.vn(越语版)和http://www.immigration.gov.vn(英语版)等网站直接申请入境越南的电子签证。
在收到外国公民的入境越南电子签证申请表和费用后,出入境管理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通报结果。
据悉,电子签证签发系统于2017年2月1日正式运行。电子签证通过电子签证申请系统办理,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电子签证费为25美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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