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据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的报道,马来西亚已经成为批准《关于特别针对发展中国家确定最低工资的公约》(简称:第131号公约)的东盟首个国家和亚洲第5个国家。
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长里察烈(Richard Riot Jaem)透露,该国已在第105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向国际劳工组织(ILO)交存关于第131号公约的批准文书。
据马来西亚政府所颁布的决议,自7月1日起,马来西亚半岛最低工资从900林吉特(约合225美元)提升至1000林吉特,沙巴、沙捞越、纳闽3州最低工资从800林吉特提升至920林吉特。(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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