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阮富仲总书记生前对国会活动倾注极大的热情和关注。特别是,凭借担任两届国会主席(十一届、十二届)的实践经验,总书记对国会的组织结构和活动作出了全面、客观、深刻的指示。同时,对国会改革督促指导、监督管理。
2006年6月26日,阮富仲同志就任越南第十一届国会主席。在第十一届国会任职仅一年多,但阮富仲主席继承前任,领导并密切指导国会圆满完成了整个任期的任务。在这一年期间,国会通过了13部法律和11项决议,其中3项是非常重要、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议。在第十二届国会任期内,国会通过67部法律、13项决议。
前国会办公厅主任裴玉青表示,工作无论大小,国会主席都精心准备,做到细致入微。在第十一届国会活动总结时,国会主席阮富仲特别指出了两个重要内容,既国会活动的组织成果和经验教训。到目前为止,每届国会的活动结果可能有所不同,但十一届国会吸取的7个教训对于以后的历届国会来说都是完全正确的。
原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黎越长始终牢记第十二届国会主席阮富仲对国会代表提出“尽职尽责”的提醒。
黎越长强调:“国会主席用简单易懂、易记的方式向我们解释了什么是“尽职”、什么是“尽责”。“尽职尽责”不仅仅是第十二届国会主席的警示和要求,更是国会及其直属机构、国会代表和国会代表团的行动座右铭”。
越南国会民族委员会副主席陈氏花日对阮富仲总书记在改革提高国会运作质量和效果所作出的指示印象深刻。
陈氏花日表示,担任国会主席六年,担任国家主席两年多,以及连续三届担任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同志为改进、创新、提高国会运作质量和效率做出了巨大贡献。
具体是,立法工作有了质量高、数量多的鲜明特点,为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及时、正确制度化,提高国家管理和行政的有效性和效率。尤其是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厉行节约、反浪费等领域,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和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