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有限公司(PVC)郑春青和21名同案犯涉嫌 “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和“挪用财产罪”一案将于2018年1月8日开庭审理,目前为被告人辩护的律师共45名。
据了解,为前越南石油与天然气集团(PVN)董事长丁罗升辩护的律师有三名,为前越南油气施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春青辩护的律师有9名。
审判小组由五人组成,包括两名法官和三名陪审员。由于案情严重,河内人民法院安排一名候补法官和两名候补陪审员参与。另外,除了三名检察官,检察院还安排两名候补检察官。
【pvc案件:河内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8日开庭审理被告人丁罗升及其同犯 】
在本案22名被告人中,12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法院提起诉讼,8名被告因涉嫌“挪用财产罪”被起诉。被告人郑春青和武德顺(PVC前总经理)因上述两项罪名而被指控。
被告人丁罗升因涉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被起诉。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丁罗升违反规定,指导PVPower与PVC签署第33号EPC总承包合同,然后命令下级根据该合同内容为PVC预付660.75万美元和13120亿越盾(约合596.4万美元),郑春青和其共犯犯从中抽取11150亿越盾用于不正当目的,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1200亿越盾。(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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