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传播对经济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行为应依法严惩

越南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中将10月25日表示,该部近期对部分经济案件提起公诉,其原因都是来自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绝不会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越南公安部:传播对经济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虚假信息行为应依法严惩 ảnh 1一人因传播虚假信息而须缴纳罚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公安部办公厅主任、公安部发言人苏恩苏中将10月25日表示,该部近期对部分经济案件提起公诉,其原因都是来自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绝不会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但是,利用公安部对部分案件的起诉,敌对势力和不良分子不断散播与经济、金融、货币有关的大量不实消息,以迷惑误导民众。

近日,有消息称,安东投资集团股份公司事件发生后,公安部将继续处置一批大型集团企业。

针对此消息,苏恩苏表示,近段时间,在中央反腐败反消极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有关机构已依法处理了经济领域的多起违法违规案件,如越亚公司、FLC集团股份公司、新黄明集团股份公司等案件。对这些经济案件提起公诉的决定源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而绝不会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有助于确保股市、企业债券市场、金融市场和银行业稳定、健康、透明、安全、可持续运行,同时保障人民、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然而,利用公安部处理上述多起案件,敌对势力和不良分子散播了许多与经济、金融、货币有关的虚假信息、不实新闻,尤其是公安部将继续处理一些大型经济集团和企业的相关假新闻。其目的是骚乱社会、混淆舆论,造成市场的混乱和不安全,对民众、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和正常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苏恩苏指出:“公安部重申,这些都是虚假信息、歪曲事实新闻、不真实信息。”公安部有关部门将继续对散播造成舆论混乱,对经济、金融、货币的安全和投资安全等产生负面影响的虚假信息、歪曲事实新闻的行为进行调查到底并从严处理。公安部建议人们不要轻易相信和不听、不散布虚假信息,而应该从主管部门获得官方信息。(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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