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个电力规划》: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hinh anh 1《第八个电力规划》: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总理5月15日发布了关于批准《2021-2030年阶段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2050年愿景》(简称:第八个电力规划)的决定。

这是一项重要规划,意在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满足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服务于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

成功促进能源转型

《第八个电力规划》计划在2021- 2030 年阶段和远期展望至2050年在越南领土上发展电压为 220 千伏以上的电源和输电线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工业及服务,包括将越南电网与邻国电网互联互通工程。

《第八个电力规划》有助于成功促进能源转型,与此同时,实现生产现代化,建设智能电网,管理先进电力系统,符合世界绿色转型、减排、科技发展的趋势; 形成以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为基础的整体能源工业生态系统

具体是,《第八个电力规划》保障国内电力充足供应,满足2021-2030年GDP年均增长约7%,2031-2050年GDP年均增长约6.5-7.5%等经济发展目标的电力需求,同时确保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第八个电力规划》明确指出,到2030年,供电可靠性进入东盟前四国行列,获取电能指数进入东盟前三国行列。越南力争到2030年有50%的写字楼和50%的住宅使用自发自用的屋顶太阳能发电(用于就地消费,不向国家电力系统售电)。

对于公平能源转型,《第八个电力规划》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67.5-71.5%。

与此同时,到 2030 年控制年均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4-254 百万吨范围内,到 2050 年保持在 27-31 百万吨左右。力争到 2030 年峰值排放量不超过 1.7 亿吨(条件是公正能源转型伙伴关系(JETP)得到充分有效实施)。同时,建设智能电网系统,能够大规模整合和安全运行可再生能源。

至于可再生能源工业和服务生态系统发展,预计到2030年,在北部、中南部、南部等潜力巨大的区域设立两个跨区域可再生能源工业服务中心。

另外,开发可再生能源,生产新能源供出口。力争到2030年,电力出口量达到0.5 - 1万兆瓦左右。
《第八个电力规划》: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hinh anh 2《第八个电力规划》保障国内电力充足供应,满足2021-2030年GDP年均增长约7%。图自越通社


电力发展必须先行

为实现上述目标,《第八个电力规划》已确定电源和电网发展规划,与本地区各国电网连接、农村电力发展方向、可再生能源工业和服务生态发展方向以及投资资本需求等。

具体是,在2021-2030年阶段,电源和输电线路的投资总额约达1347亿美元,2031-2050年阶段达3992-5231亿美元。

按决定,越南工贸部承担数据、资料、档案、地图和数据库的准确性的全部责任,与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完善《电力法(修正案)》和《可再生能源法》草案,并于2024年提交国会审议,提请政府出台电力直接购售政策,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

电力作为重要基础设施领域,为促进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建设独立自主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国防安全等奠定基础。电力发展规划必须有前沿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把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

国家重点投资,鼓励各经济成分本着良性竞争的原则,快速发展电力事业,实行市场化电价机制,确保各方利益和谐,满足各地区发展需要。

电力发展必须紧跟世界科技发展,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趋势,并与国家经济向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转型的进程相挂钩。能源转型必须顺应国际潮流,确保可持续性和公平正义。(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