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日交换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行使经验

1月12日,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著作权局同日本教育文化体育与科学技术部文化机关及日本海外内容分配协会联合在胡志明市举行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行使研讨会。
越日交换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行使经验 ả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1月12日,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著作权局同日本教育文化体育与科学技术部文化机关及日本海外内容分配协会联合在胡志明市举行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行使研讨会。
与会代表在会上介绍越南与日本有关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法律体系、管理与行使规则;日本在线侵犯著作权现状及其应对措施。该会成为双方对越南著作权行使情况作出评估以及制定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措施的良好机会。
越南著作权局局长裴原雄表示,越南正逐步完善有关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法律体系,以满足国内行使著作权和践行各国际承诺的需求等。
日本很早就形成了著作权保护制度,因此该国在此方面经验极为丰富。1887年日本制定过著作权条例并于1899年将其发展成著作权法
日本教育文化体育与科学技术部文化机关著作权局国际合作处副处长Noda Akihiro透露,高校行使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有助于推动文化发展以及保护从事艺术与文化工作者的利益。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日本十分重视东盟市场,其中高度重视越南的地位,此外两国多年来也保持该方面的密切协作。
当天下午,越南著作权局与日本文化机关就2017年具体合作方式与内容举行会谈。(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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