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刚颁发关于增加试行签发入境越南电子签证的国家数量的第124号决议,将澳大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拿大、荷兰、新西兰等六个国家补充到试行签发入境越南电子签证的国家名单。

 此前,越南自2017年2月1日起试行为世界40个国家的公民签发电子签证。

 根据政府关于规定对入境越南的外国公民试行签发电子签证的程序及手续的第7号决定,外国公民可登录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网站直接申请入境越南的电子签证。

 在收到外国公民的入境越南电子签证申请表和费用后,出入境管理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通报结果。

 据悉,电子签证签发系统于2017年2月1日正式运行。电子签证通过电子签证申请系统办理,签证入境次数为一次,停留期限不超过30天,电子签证费为25美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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