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 ——河内市人民法院7月16日开庭审理非法贩卖象牙案,三名被告出庭受审。
法院根据2015年《刑法》第244条第3款规定以“违反保护珍贵、濒危动物规定罪”判处阮文南(1982年出生,河内纸桥人)和杨文风(1980年出生,北江省陆南县人)有期徒刑11年,判处阮文兴(1991年出生,谅山省友垄县人)有期徒刑10年。
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9月初,杨文风认识了一名中国男子和一名越南女翻译员(目前尚未确认这两人的身份)。后来,这两人要求杨文风帮他们购买大量象牙。杨文风等人经过双方协商后确定每公斤的价格为1250万越盾。2019年中旬,杨文风寻找阮文南合作提供象牙。
2019年9月30日,杨文风带着上述两人到河内市嘉林县宁协传统集市见了阮文南等人,当阮文南将象牙交给那名中国男子时就被河内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和环境警察局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当场逮捕。
公安机关当场缴获了200公斤象牙,这都是非洲大象的象牙,科学名称为Loxodonta Africana,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件中的野生动植物物种清单。中国男子和越南女翻译员当场逃逸。
据阮文南供认,他从一名居住在黄梅郡梅洞坊Time City小区的人购买了这些象牙。(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