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荷兰政府间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河内举行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同荷兰基础建设和环境部3月30日在河内联合举行越南—荷兰适应气候变化与水资源管理政府间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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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通社河内——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同荷兰基础建设和环境部3月30日在河内联合举行越南—荷兰适应气候变化与水资源管理政府间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会上,双方就于2014年9月22日在荷兰海牙市举行的越南—荷兰政府间联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中所签署的协议内容落实进程交换了意见;同时对下一段的合作展开讨论。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范明光强调,此次会议强调了越南与荷兰政府继续合作开展于2010年签署的《适应气候变化和水资源管理领域战略伙伴协议》,并将其取得实质性突破。

上述协议的各项合作内容通过系列有效、可行性以及符合越南实际情况的建议为加强越南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供大力支持。今后,双方继续加强接触与交流,在水资源综合管理、海港系统规划与发展、高质量农业生产、评估及处理气候变化对城市体系的影响等越南与荷兰拥有巨大优势和潜力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作。

在本次会议所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越南将继续促进开展双方所达成共识的各项目和计划,其中包括红河—太平河流域水资源规划、河内市—阿姆斯特丹市合作、胡志明市—鹿特丹市合作、城市管理与适应等项目。

荷兰基础建设和环境部长舒兹(Melanie Schultz)对《九龙江三角洲计划》下一阶段的内容作报告时表示,在未来,荷兰在实施《九龙江三角洲计划》的角色依附于越南在制定及实现九龙江三角洲长期计划的预算。

此外,《九龙江平原计划》是越南与荷兰在该协议框架内成功展开的项目。越南已核查《九龙江平原计划》的建议和越南优先政策,并认识到,该地区水源管理工作需要采取强化措施,帮助该地区在汛期储备淡水和在旱季防止海水入侵和干旱现象。

会上,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代表强调,将指导有关机关实现被交给的任务,展开落实双方合作备忘录,首先制定红河-太平河流域水资源规划。

关于2016年双方合作协议的展开内容,双方一致同意寻找实现该计划各项建议的适合措施,其中集中展开风险度低的投资项目和计划。双方强调,为国际赞助商参加实现各项建议创造最佳条件。

会议结束时,双方一致认为,越南与荷兰建立在水资源综合管理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关系是必要的。在此基础上,各方签署了越南建设部技术基础设施局与荷兰国家管理机构之间合作意向书、越南国家卫星中心与荷兰空间办公室的合作备忘录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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