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30日上午,国会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国家、国会和政府高级人事任免和批准。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发表讲话表示,国会将按照《宪法》、《国会组织法》、《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国家机关领导的推选、任免和批准,包括:国会主席、国家选举理事会主席、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副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政府总理、政府副总理、部分部门的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国会秘书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国防安全委员会副主席和部分委员。
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作国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免去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的呈文。
在第十四届越南国会第一次会议上,第十二届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阮氏金银同志当选国会主席,在第九次会议上当选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
呈文明确指出,任职期间,阮氏金银同志一直出色完成被交给的任务。
其后,国会就免去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职务进行讨论。
按计划,3月30日下午,国会按照有关程序免去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职务。
其后,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提名名单;就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讨论。
另一方面,3月30日上午,越南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向越共中央委员、国家主席办公厅党委书记、副主任黎庆海授予国家主席关于任命黎庆海担任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职务的决定。(完)
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发表讲话表示,国会将按照《宪法》、《国会组织法》、《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法》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国家机关领导的推选、任免和批准,包括:国会主席、国家选举理事会主席、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副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政府总理、政府副总理、部分部门的部长和政府其他成员;国会秘书长;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国防安全委员会副主席和部分委员。
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作国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免去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的呈文。
在第十四届越南国会第一次会议上,第十二届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阮氏金银同志当选国会主席,在第九次会议上当选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
呈文明确指出,任职期间,阮氏金银同志一直出色完成被交给的任务。
其后,国会就免去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职务进行讨论。
按计划,3月30日下午,国会按照有关程序免去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职务。
其后,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提名名单;就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讨论。
另一方面,3月30日上午,越南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向越共中央委员、国家主席办公厅党委书记、副主任黎庆海授予国家主席关于任命黎庆海担任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职务的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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