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越南内务部长黎永新10月30日答复国会代表关于行政改革、国家机构精简和对少数民族人的干部工作等的质询。
黎永新表示,按照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实行国家机构精简、编制“瘦身”进度仍缓慢,原因在于相关的实施细则的颁布过程仍遇到困难。
内务部负责对《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员法》进行调整、修改补充,并对许多有关机构调整的文件进行修改。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增长质量明显提高]
黎永新部长表示,内务部已提请越共中央政治局对省级和县级机关、行政单位框架以及成立行政单位的人员数量标准和条件进行审议。
黎永新透露,中央政治局和政府签署并颁布议定,内务部将立即开展省级、县级机关的国家机构精简工作。
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黎永新表示,内务部向政府提供参谋意见,如加强国家机关领导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担当力;促进政府总理工作组、各部长以及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作用等。
黎永新建议继续建设健全体制,其中重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巩固健全“一门式”服务模式。
有关对少数民族人的干部工作,黎永新表示,政府已批准少数民族干部公务员、职员发展提案,其中明确指出有关地方级机关少数民族干部占5%以上的干部配置方案。黎永新还强调,目前,对少数民族同胞的政策已逐步完善。(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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