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越南公民出入境法》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11月22日以91.51%的赞成票通过了《越南公民出入境法》。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越南公民出入境法》 ảnh 1国会代表在会上发言。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八次会议11月22日以91.51%的赞成票通过了《越南公民出入境法》。

这项法律共有8章52条,自202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新规定,护照申请人可以在互联网上填写个人信息。

在国内首次申请护照的人如果有公民身份证可以选择在最方便的地方公安局办理护照申请流程(现行规定是须在居住地或长期居住地办理)。

公民有权选择领取护照的地方。此外,护照是向每个人单独签发的(现行规定要求9岁以下的小孩与父母签发一本护照,有效期5年)。

满14岁或14岁以上的人可以选择带电子芯片或不带电子芯片的护照。

这项法律还规定了关于恢复对丢失后又找到的护照使用价值。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都有两种类型,即带有电子芯片和不带电子芯片的。

对于满14岁或14岁以上的人,普通护照有效期为10年,不带电子芯片;对于14岁以下的人,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超过5年,不带电子芯片等。

当天,国会以89.23%的赞成票通过了《政府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部分条款修改、补充法案》。(完)

越通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