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十九号公报

6月15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继续召开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第十九号公报 ảnh 1 宣光省国会代表向政府成员提出质询。(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15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继续召开全体会议。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部长及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就调动社会资源用于投资发展的具体措施;国家财政分配计划;加大管控力度,避免在公共投资中的浪费现象;各部门在实施国家重点项目中的责任等问题答复国会代表的质询。
共有31名国会代表进行质询,19名代表进行争论,主要内容围绕: 
投资发展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相当低、外资企业管理工作存在不足、中期投资资金分配迟缓、2016年基建投资资金到位进度未达到要求、部分投资规定存在问题、投资泛滥现象仍旧存在等。
越南政府副总理王廷惠、交通运输部部长张光义就相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其后,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发表总结讲话,建议计划投资部应集中解决的问题。
下午,政府副总理张和平代表政府总理作了关于澄清政府在一些领域的责任的报告,报告内容涉及实施2017年前5月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确保完成经济增长目标;推进金融机构重组和处置不良贷款;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和处置严重亏损项目以及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等问题。
张和平同时直接接受国会代表的质询,进一步澄清国家财政管理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跨区域合作、国家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提高国家机器运作效益、干部工作、诉讼处理、少数民族扶持政策、交通安全秩序等问题。
政府副总理王庭惠对相关领域作出说明、解释。
共有34名国会代表进行质询,4名国会代表进行争论。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发表总结讲话,结束国会为期三天的质询和答复质询活动,对于未得到现场解决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越南国家电视台、越南之声广播电台对此次会议进行现场直播。

6月16日,国会继续召开全体会议。上午,国会讨论《公债管理法》(修正案),听取关于批准任命两名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事宜的程文、审查报告并分组讨论。下午,国会表决通过《铁路法》(修正案)并就《诉讼法》(修正案)展开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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