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在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和各国会副主席的主持下,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从2月20日至21日在河内召开。
国会常委会就2015年《刑事法》若干条例修改补充法和《水利法》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会常委会就2016-2020年中期公共投资项目名录及具体资金分配方案提出意见,认为政府所作的相关程文已抓好并具体化中期公共资金分配方案的原则与标准,同意向遵守《公共投资法》、《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文件的投资项目部署资金,并对没有依法依规的投资项目进行核查,暂停部署资金。
国会常委会对政府发布有关对胡志明市采取特殊财政预算政策和机制的条例草案提出意见。该条例旨在为胡志明市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增长创造便利。包括,若胡志明市各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收入增加,胡志明市可享受其中的30%,市财政信贷余额不超过市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70%等优惠政策。
国会常委会还就准许九龙江三角洲地区部分乡镇采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特殊调度系数来开展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2016-2020年) 、对有关国会代表履职保障机制的决议草案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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